住在家終老,不一定要子女拋棄繼承!
新聞:有一位老翁的太太過世,留下房屋一棟,因為唯一獨生女跟老翁不親,老翁擔心共同繼承房屋後,獨身女要他搬出去,所以要女兒拋棄繼承。
千萬毋湯!
因為獨生女拋棄繼承後,這棟房子可能會變成老翁跟太太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到時候更難處理!
此外,聽另一個朋友說,他的朋友的爸爸也這樣告訴獨生女兒,跟女兒說,反正爸爸只有你一個女兒,所以你拋棄繼承媽媽的遺產,未來爸爸"畢業"後,房子也是你繼承。
女兒聽來有理,就辦理拋棄繼承。
沒想到,爸爸之後交了女朋友,結婚了,爸爸把房子過戶給繼母...
只有捶心肝!
律師教你一個法律保障的方法,讓爸爸與女兒都不為難!
如果媽媽(太太)沒有做規畫就"畢業"了,為了保障爸爸的居住權,以及女兒的繼承權,女兒可以繼承房產1/2後,將房屋信託給爸爸管理,所有權還是女兒的,爸爸也可以管理居住,一舉兩得,都不用捶心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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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過戶子女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
與其乾著急,不如預先做財務安排,才能保障子女的生活。
有網友提到,有一個媽媽放心不下女兒,女兒會亂花錢,女兒的兒子(孫子)已經成年了,希望孫子照顧他的媽媽。
這個外婆(媽媽)因為染病過世了,她的保險金由法定繼承人(她唯一的女兒)取得,遺產也由這個女兒全部繼承。
周圍長輩很擔心這個女兒亂花錢,所以勸她把銀行存摺、房屋權狀交給孫子保管,沒想到,這個女兒竟然把銀行的帳戶重新更換印鑑,另外土地權狀雖然名字是孫子的,但是正本權狀在女兒那邊,不知道該怎麼辦?
照著法律辦就是了!
土地權狀是孫子的,就算權狀被別人拿去,也沒有辦法過戶,這點不用擔心被這個女兒賣掉土地。如果需要把權狀拿回來,就寫存證信函,或提民事返還權狀的訴訟就可以了。 

比較令人擔心的是,這個會亂花錢的女兒變更她自己的銀行帳戶印鑑,並沒有違法,長輩或親戚朋友在法律上,無法阻止花用自己財產。
我們只能替他禱告,遺產不會太快被花光!
既然我們早知道這個女兒拿到遺產會亂花,為什麼我們不願意預先做安排呢?
其實只要把保險的受益人做更改,例如指定受益人為孫子,並且立遺囑給孫子繼承大部分財產,其餘財產用信託的方式,逐月支付生活費,這樣不是很好嗎?
像是梅艷芳,他就擔心他的媽媽亂花遺產,設立遺囑信託,讓他媽媽可以安穩地度過餘生。
既然要愛,那就多費點心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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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過戶子女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
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質詢反映問題如下:
(一)110年2月土地增值稅稅收大幅下滑4成,恐將影響歲入及重大建設,地稅局工作報告第6頁:本市109年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1 5 4億8,657 萬元,與10 8年114億7,312萬元比較,增加34.98 %%;申報移轉件數 1 29,376件,較10 8年106,789件增加21.15 %%,其中應稅案件增加25 61%。
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,截至110年2月底為止,六都總稅收相較去年二月全部衰退,桃園市-34.1%衰退幅度為六都第二高,僅次於台南市-35.4%,其餘台中市-25.7%、台北市-24.8%、新北市-13.9%、高雄市-4.,4%。
仔細檢視桃園市的各項稅收,發現其實桃園市的地方稅,如地價稅、房屋稅、使用牌照稅、契稅、印花稅等稅收均有成長,唯二衰退的稅收為土地增值稅及娛樂稅。
桃園市的土地增值稅110年2月為8.02億元,較109年2月下滑5.49億元,降幅高達-40.6%,低於全國總平均-22.8%,在六都名列第5高,僅次於台南的-41.9%,反觀新北市不但土地增值稅不但沒有下滑,反而稅收上升21.7%,其餘台中降-28.6%、台北市降-28.5%、高雄則微幅下降1.8%。
我們都知道,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,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,請問姚局長,桃園市今年2月土地增值稅較去年同期稅收大幅下滑4成,桃園市土地增值稅稅收如果持續下滑,是否會影響桃園市全年的稅收,甚至歲入都受到影響,桃園市公共負債已經高達550億元,如果連稅收都沒有達到預算的目標,不但桃園市將「債台高築」,連帶的目前正在進行中的重大建設可能都會受到影響。
(二) 為了鼓勵地主參與重劃,不論是公辦重劃或是自辦重劃土地,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,可以享有土地增值稅方面也有減免措施。這幾年我們桃園有些相關土地重劃再進行,對於一些相關的稅務問題要清楚告知民眾。
不過最近看到別縣市的案例,原地主已經在過世,土地理論上分別由原地主三個子女所繼承,但由於三個子女遲遲未辦繼承登記,土地重劃時,三個子女還拿原地主的地契去參與,導致地政單位所發的重劃費用證明書,也是登載原地主的名字。
這個案子的問題發生在後續,官員表示,三個子女近年才辦完繼承登記,把土地過戶到自己名下,但是今年三個子女又想把這片地賣掉,申報土增稅時發現,重劃費用證明書跟土地謄本的所有權人不符。
官員表示,原地主是在土地重劃前已經過世,所以這個案子還是符合節稅要件,因此三個子女後來是先跑程序更正重劃費用證明書後,才順利報完土增稅,並完成整筆土地交易。
另一種更常見的情況,是地主先參與土地重劃,之後過世、由家人繼承土地,官員指出,此時家人想要賣地時,就不算是重劃後第一次移轉,所以不能適用減徵規定。
https://youtu.be/o98KUweP8Z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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